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抖音制定虚拟主播平台公约

抖音直播发布关于虚拟主播的平台公约暨倡议。抖音称,“主播”是直播行业中最重要也是最宝贵的支柱。一系列新技术下出现的使用“虚拟主播”进行直播的场景,必然将给行业带来新一轮成长。

为此,平台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等规定以及《抖音主播入驻协议》、《抖音直播行为规范》等平台规则制定抖音关于虚拟直播的平台公约,服务与促进“虚拟主播”在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
虚拟主播需提前报备。抖音直播将提供虚拟主播注册能力,用户使用“虚拟主播”形象开播前,需向平台主动报备,用户可通过“抖音创作者中心”→“主播中心”→“品类主播认证”查找认证报备入口。

未经平台报备的“虚拟主播”不可开播,同时,虚拟主播开播需真人驱动并进行身份核验。

虚拟直播应当具有显著标识。用户使用“虚拟主播”形象开播时,需对生成的直播内容提供显著标识,以便各方区分虚拟与真实主播。

虚拟主播形象和内容需前置备案。抖音直播要求虚拟主播形象前置备案,平台对已注册的“虚拟主播”形象进行保护。

无论形象或是其直播内容,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。

虚拟直播内容需遵守社区规范。“虚拟主播”经平台备案或者认证后进行直播,同样需要遵守平台其他规定,包括但不限于: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故意捏造事件博取流量。

平台对虚拟直播的着装、场景、动作和直播内容等与真人主播要求一致,处罚标准相同。

抖音直播将持续夯实内容治理,秉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则,平衡处理技术进步与保护社区环境和用户权益的关系。

对于违反社区规范的虚拟形象或直播行为,平台将根据《抖音社区公约》予以包括账号清退、警告停播、回收直播权限在内的严格处置。

反复违反规范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平台将无限期回收直播权限并公示通报,相关公会将被警告公示、冻结权益直至清退,同时视具体情形上报行业黑名单并报送有关部门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抖音日前还提出11条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平台规范与行业倡议。

抖音要求,创作者、主播、用户、商家、广告主等平台生态参与者,在抖音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时,遵循以下规范:发布者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,帮助其他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,特别是易混淆场景。

发布者需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生的相应后果负责,无论内容是如何生成的。

虚拟人需在平台进行注册,虚拟人技术使用者需实名认证。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、发布侵权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、知识产权等。

一经发现,平台将严格处罚。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、发布违背科学常识、弄虚作假、造谣传谣的内容。一经发现,平台将严格处罚。